死刑存廢問題
不知道PO這篇我這邊人會不會多一點
基本上
廢死刑有一個很重要的論點
就是
"冤獄"
所以我只就這點發表我的看法
冤獄
--->這邊指的是冤枉後被判死刑
廢死重點:
1.冤獄不能補償,不能挽回
2.冤獄一定會有
->冤獄,如果,假設,10個死刑犯中,一個是冤枉的
請問大家會支持死刑嗎?
當然這是假設
有一些不相信政府的人之中
說不定相信10個死刑犯中 "10個死刑犯中,有9個是政治犯呢?"
到底有幾個"重大刑案"中的死刑犯是"冤獄"呢?
->如何判斷是冤獄呢?
1.拿槍當場爆了別人的頭之後,說:"人不是我殺的"
2.拿槍當場爆了別人的頭之後,說:"他逼我的"
3.拿槍當場爆了別人的頭之後,說:"不知道自己再做什麼"
殺人的理由很多
但是會被判到死刑
可以說"都是罪證確鑿"
在現在可以一直上訴一直上訴一直上訴一直上訴一直上訴一直上訴的台灣法律之下
在現在媒體這麼多之下
在現在科學辦案之下
說有人因冤獄被關了幾年我還相信
說有人因冤獄被槍斃了你相信?
如果要把自己對於司法的厭惡,沒信心,無限上綱到"死刑犯有冤獄"的
那我也是無奈
另外討論一下
"以政府的明義殺人"(死刑)的價值
也許在一些歐美國家認為生命無價,再怎麼樣都不可以"以政府的明義殺人"
但是政府卻可以發動戰爭,殺掉敵國的人
所以政府殺人是選擇性的
是"在規則之下的殺人"
還是有人認為戰爭殺人不算殺人呢?
在我看來都是一樣的
所以
政府要不要殺人(死刑),存粹由"政策","政治"決定罷了
甚至一方面
可以間接殺人
所以呢?
政府殺人,無關"生命價值",只是"政治"罷了
還有
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犯罪後好像改過了,是否可以赦免死刑?
例如
陳進興
聽說他在獄中有受洗
那是否要赦免他的死刑?
像他這樣的罪
是否也不能讓他被槍斃呢?
"他可能是冤枉的?"
"他有可能改過向善?"
又要回歸一句話
"給了死刑犯一個機會,誰來給被害者一個機會呢?"
再說一個
"如果那些死刑犯被判死刑,請問是誰的錯呢?"
人總是有自己的底線的
死刑,就是對於那些窮兇惡極的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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